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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武汉段禁渔三个月 长江流域连续第九年禁渔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11年03月23日06:46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龙滢 通讯员邵蒲生 程慧朋)从4月1日12时—6月30日12时,长江、汉江武汉段,即长江汉南区新河口至新洲区举水河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至汉口集家嘴江段,将实施3个月的禁渔期。这是长江流域连续第9年实行禁渔制度。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武汉市长江禁渔工作动员大会获悉,禁渔期内,对捕捞作业渔船给予每船每月120元补贴,禁止江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国家级水产原种场若需采捕长江天然水产种苗,以及有关科研单位进行长江渔业资源调查,应向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市区渔政管理部门将每天在江面巡逻,确保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武汉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举报电话:027-82283166、82285692、82285695,59848791(夜间和节假日)。

  据监测统计,9年来,通过禁渔措施,长江水产资源得到良好发展,一些多年不见的鱼类品种如胭脂鱼、江豚等重新出现,江中鱼虾数量、沿江专业捕捞渔民的收入逐年递增。

  武汉市农业局水产部门表示,武汉市的水产品供应主要来自湖泊和精养鱼池,江鱼所占比例极低,禁渔不会影响该市鱼价。

  作者:龙滢 邵蒲生 程慧朋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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