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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将建困难老人救助体系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2011年03月23日06:16

  本报记者 胡晶晶

  到2015年,浙江60岁以上老人有990万人,占人口比例近1/4

  按户籍统计,截至去年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有789.03万人,其中百岁老人1234人,最年长者是115岁的温州市永嘉县老人陈爱香(女)。

  昨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杭州举行的“浙江省老年人口基本状况暨人口老龄化对策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老龄委副主任施利民公布了这一数据。

  会议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杨荣耀主持。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委副主任吴桂英,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钟关华,省卫生厅副厅长王国敬,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出席发布会并发布有关信息。

  2015年,浙江老人将超990万人

  按照传统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早在1987年,浙江已进入老龄社会。

  省老龄化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另一组数据表明,按户籍统计,去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6.6%。“十二五”期间,60岁及以上老人人口每年将增加42万人,到2015年将达到991.23万人,占总人口的24.18%。

  “老龄化程度越高,社会和家庭的抚养压力越重。”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课题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预测,去年浙江每100个劳动人口(15周岁到59周岁)要抚养24个老人(60周岁以上);到“十二五”末,可能会出现100个劳动人口抚养31个老人,“到时家庭压力必然增加,社会的养老金支出也会加大。”

  我省将建立体系救助困难老人

  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如何应对?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老龄委副主任施利民透露,省老龄委和省发改委正在研究编制《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施利民说,“十二五”期间浙江将健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老人救助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他特别提到,浙江将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把困难老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养老新变化:赡养纠纷少了,财产纠纷多了

  新闻发布会上,施利民还公布了一组数据:去年法院受理的各类涉老案件中,财、房产纠纷案增长最快,比2009年同期增长46.60%;相比之下赡养纠纷下降了5.65%。

  “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赡养老人的观念深入人心,社会养老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尤其是去年开始实施的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制度,对保障老人基本生活,解决赡养问题,起到了很大作用。

  老年人的财富增加,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包括财产纠纷增多。“这是确实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加大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苏长聪表示。

  但是类似案件增多,并不代表有更多老年人权益受侵。“老年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增强,是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省老龄委的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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