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定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医疗纠纷诉讼情况年度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黄浦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40件,2009年受理50件,而2010年的收案量大幅下降,只有28件。
“收案量的减少表明我院辖区范围内的医患纠纷有明显缓和的趋势。”黄浦法院副院长金民珍说,数据显示,2010年,黄浦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以撤诉和调解结案的比例达到90.90%,较之2009年有大幅提升。
调查报告显示,医患纠纷显现出部分案件患者诉请赔偿金额大幅上升的新特点。金民珍称,两大原因造成这种情况:一是患者确实因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遭受了比较严重的身体创伤和精神痛苦,并支出巨额费用;二是一些是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医疗过程中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错或瑕疵不满,想通过诉讼途径加以宣泄,故在主张诉讼请求时,脱离实际进行漫天要价。这类情况主要是由于医患双方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等,尤其在美容整形纠纷中比较突出。
医疗诉讼主要诉因 ●治疗行为不当
●用药不当
●篡改、伪造病历或病史缺失
●未尽告知义务
●检查错误
●疏于抢救
●操作程序不规范
●术前缺乏沟通
●不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如何治疗未与患者充分协商等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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