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3月22日电(杨婕)为落实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山西省物价局将在3月底出台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对此项规定的落实将由山西省物价局监管,房地局不参与其中。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房一标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规定中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标价对外销售。
山西省物价局梁主任告诉记者:“我们要尽快组织工作会议,尽快定出细则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预计将在3月底出台管理办法。”
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规定一出将能实际的控制房价,这不仅仅要求的是房地产开发商一次性公开透明的公布信息,更是遏制住了他们的涨势,让开发商更加理性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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