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3月23日电记者今日从武汉市政府获悉,武汉将于7月1日在市内全面采用不停车电子计次收费(即“ETC”)的方式,对所有通过以贷款方式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机动车征收费用。据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采用不停车电子计次收费的方式在全国尚无先例。
不停车电子计次收费是一种利用电子标签识别为主、车牌识别为辅的自动收费模式。其通过收费节点的天线读取已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信息,按各类车型的次费标准记录应缴纳通行费的数额。通行费可以选择按次缴纳,也可以选择购买年优惠票按一年期限一次性缴纳。机动车首次安装电子标签免费。
武汉市内的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天兴洲大桥、长江隧道等过江通道,均纳入了不停车电子计次收费范围。但军队、武警车辆,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机动车,公共汽车、电车和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机动车免收通行费。
武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收费方式改革决策前,经过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论证表明,实施“ETC”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体现了公平、效率的精神,有利于节能减排和推进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
目前,《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全国首个城市“ETC”管理办法。(梁建强)
作者:梁建强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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