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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否认公务费案涉教唆伪证 要求传妻子作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3月24日15:28
  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4日审理陈水扁被控教唆伪证案。陈水扁在庭讯时否认教唆前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作伪证,并声请传唤妻子吴淑珍出庭作证。

  台北法院在2009年9月间审理扁案后,告发陈水扁涉及伪证案。台检方特侦组侦办后,认为检方在传唤林德训、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之前,陈水扁在官邸召开会议,要求林、马在应讯时说,申领公务费是支付执行机密涉外工作,2010年2月间将扁起诉。

  台北法院24日提讯陈水扁召开准备庭,陈水扁透过委任律师石宜琳向合议庭提出声请,请求传讯吴淑珍出庭作证。陈水扁说,2006年7月官邸会议,当时有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在场,他本人不在场,更不可能教唆幕僚伪证。

  公诉检察官则按照当时起诉的待证事实,向法官声请传唤林德训、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会计陈镇慧出庭作证。但检辩双方对于传唤证人的顺序有意见,审判长则当庭谕知,由合议庭审酌后再排定顺序。

  陈水扁表示,吴淑珍被控以他人发票申领公务费,也不是他的提议。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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