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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男子广西北海购房遭中介反复提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3月25日21:48
  中新网北海3月25日电(苏晴 陈其东)辽宁籍人士梁某在广西北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购房协议后,当地房产中介沈某以赚不到前为由,反复要求“提价”。该中介第一次提价成功后,继续要求提价,百般无奈的梁某向北海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协议。经40天的周折,梁某终于办妥购房手续。

  辽宁省抚顺市人士梁某被北海的海滨风光吸引,今年初经北海市银海区某房地产代理服务部中介沈某介绍,购买位于该市龙珠新村的一套房产。双方1月13日签订购房协议,商定购房价格为28万元,其中26万元为房款,剩余2万元为沈代办房产交易手续所需的费用。随后,梁先支付1.5万元代办费用给沈,余下5000元作为保证金,待房产交易手续办理完毕后结清。

  双方协议签订后不久,国家房产交易税上调,中介沈要求梁多增加2000元费用,梁觉得沈的请求合情理,立即表示同意,双方于2月2日再次签订购房协议。

  事情到此本该顺利进行,然而,中介沈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又以房产交易税提高、自己没钱赚为由,再次要求梁增加2500元费用。梁认为自己已对中介费的支付作出让步,并且双方重新签订了协议,怎能一再擅自“提价”,于是双方相持不下,房产过户事宜被搁置。梁遂投诉至北海工商部门,要求调解。

  北海市侨港工商所接诉后,于3月21日找来梁、沈二人调解。经了解核实事情原委后,从维护北海投资软环境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沈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经过反复调解,沈表示马上履行协议义务,为梁办理好房产交易手续,并负责支付办理交易手续的所有费用及前房主遗留下来的500元物业管理费。同时,梁也同意再次增加1200元中介代理费用。

  这项简单的购房事宜几经波折后又生变故。工商调解后的次日,沈反悔,称不愿承担前房主遗留下来的500元物业管理费,并要求梁支付5000元中介保证金。梁、沈双方再次为500元僵持不下。

  当地工商部门遂再次进行调解。经再次协商,梁同意承担前房主遗留的500元物业管理费,并提前支付5000元中介费用保证金给沈。

  3月24日,在侨港工商执法人员的全程陪同下,梁、沈双方依次到房产交易中心、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办妥了相关购房手续。完
(责任编辑:UN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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