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将3名法官调整到不从事审判工作的综合部门和窗口部门。目前,这3名法官已经到新的岗位开始工作。
据悉,乌鲁木齐市中院在去年年底对所有干部家庭情况进行了解的基础上,要求凡是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法官自己提出申请,对未提出申请的法官由该院政治部拿出调整方案;凡是符合回避条件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在全力推行“单方退出”机制的同时,该院政治部与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进行谈话、思想交流,打开他们的“心结”,并将这些法官调整到综合部门或窗口部门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审判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突出的作用。
从今年开始,乌鲁木齐两级法院将全面推行法官“单方退出”机制。乌鲁木齐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确保司法公正,最好也是最笨的办法就是物理隔离,关键在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只能实行单方退出,否则腰板永远硬不了。”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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