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不能同步,收入差距过大。只能通过再分配,改变目前的财政支出结构,把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三项支出在中国财政总支出所占比例提高到45%。
我国前几年的税收政策是逆向调节,这两年稍有好转,但税收对调节收入差距作用非常小。
■本报记者 朱菲娜
“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面临诸多改革重点难点,缩小收入差距便是其中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改为“尽快”,但“尽快”如何界定?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日前,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办的“十二五”规划研讨会对此进行了热议。
今后十年收入差距还会扩大
“十二五”期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目标是7%,因为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较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实认为,实现这个目标有一定困难。他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分析:
第一,目前,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在下降,而且下降较为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主体人群收入主要是工资薪金,未来能否保持高速增长,取决于很多条件,其中之一是周期条件,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如果供求大环境没有发生改变,工资就不可能出现快速增长。如果未来几年,工资增长赶不上其他国民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话,工资对居民收入增长的拉动力就相对有限。
第二,近年来我国大力转变发展方式,追求集约化、资本化过程,但另一方面,这种发展方式可能只需3亿—5亿劳动力就够了,而我国目前大概有8亿劳动力。因此,一旦走上这种发展模式,必然会对现有劳动力的就业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影响到未来我国国民工资收入增长。“不管采取哪种发展方式,最基本的条件是一定要实现充分就业。”
第三,如果政府在转移支付上作为有限,居民收入就不可能有大幅度增长,要实现与国民收入增长同步的目标就非常困难。即使政府愿意把一部分收入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穷人、给农民大量补贴,居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和国民收入同步增长7%的目标,但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能否保证收入差距不会进一步扩大。
李实认为,至少五至十年内收入差距会进一步扩大,因为现在看不出来任何能控制扩大差距的趋势。虽然去年农民收入增长超过了城市居民收入增长,但这不是长期趋势,只是特殊情况,因为去年农产品价格上涨,受益最多的是种地农民。
政府有关收入分配、再分配政策一直不到位,即便出台一些政策,目前看几乎对收入分配起不到多大作用。另外,其他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政策也没有起到有效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对此,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说,我国现有情况是:一是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不能同步,二是收入差距过大。主要原因是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政府干预过多。在此条件下,居民收入很难提高,最终导致出现以上两种现象。只能通过再分配,改变目前的财政支出结构,把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三项支出在中国财政总支出所占比例提高到45%。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很有必要
税收也是调节我国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针对最近个税起征点可能从2000元一步提高到3000元,李实感觉非常有必要。“穷人的税率比富人还要高,不是他交税有多高,而是税率高,收入差距就会扩大。”他说,我国前几年的税收政策是逆向调节,征了税以后收入差距不但没缩小反而是扩大了。这两年稍有好转,但税收对调节收入差距作用非常小。
中国自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时个税免征额为800元。2008年调整到2000元。本次即使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未来仍有大幅上调的必要。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学所副所长蔡继明也认为,实际上财政收入增加慢一点,让居民收入快一点,比起不必要的财政支出,比如行政开支增加,要有意义得多。因为那么多财富与其被吃喝浪费,“还不如藏富于民,让老百姓自己来支配”。
起征点之外,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也是讨论热点。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好处明显。李实认为,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应该考虑人均的收入多少来征收,这样人均收入低的可以少缴税。比如一个人月收入4000元与一个三口之家每月总收入4000元,情况完全不一样。因为人均收入少了很多,这样免征额度大了很多。
不过,大家承认,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短期内有很大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