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通讯员赵星辰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结全省首例起尸案。
2010年8月,有群众举报称,汤某父亲病故,未火化安葬。根据相关条例“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邳州市民政局扒坟起尸将汤某父亲火化。汤某以未事先通知并以殡仪服务中心的名义收取起尸费用为由,将邳州市民政局告上法庭。
邳州法院调查后发现,邳州市各镇村财政紧张,受经济利益驱使,“以费代化”的现象时有发生。汤某是在向所在村委会交了所谓的“土葬费”后,将其父土葬的。后经村民举报,民政局在责令其限期未改正的情况下强行破坟起尸火化。
为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审判人员多次到市民政局协调,邀请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耐心地做原告汤某的疏导解释工作。通过多方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针对这一现象,该院向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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