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房价调控目标,不必敏感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9日07:48
  算上28日,离地方政府公布楼价调控目标仅剩4天,但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重点市场依然保持沉默。而根据记者粗略统计,目前已有39个二三四线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其共同点就是“涨”声一片。这些数据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因此房价涨幅基本上围着10%波动(3月28日《广州日报》)。

  应当说,公众的诉求需要重视,房价调控目标也需要再商榷,但是在观察房价调控目标时,也不宜过度解读房价调控目标的作用,认为房价调控目标一出台就可以降房价,就可以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事实上,出台房价调控目标只是政府关于房价宏观调控的综合措施之一,其宗旨在于,以宏观调控规范不理性的市场行为,而非以直接的行政干预干涉市场经济。弄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对地方政府出台10%的房价调控目标过于敏感。

  具体地说,首先,房价调控目标并不能直接左右房价,真正左右房价的是实际的交易量。若没有实际的交易,则房地产商在量跌一段时间后必然要降价,此时即使政府制定10%的涨幅控制目标,开发商也不可能逆大势而行之,真的把自己的房价再提高10%。而如果交易量一直没有下降,则开发商就会底气十足,并宁愿以暂不回收资金的代价捂盘惜售,因为实际的交易给了他们一个可以等待的预期。此时,就算房价调控目标定得低点,也不能促成真实的交易,开发商可以在更为主动的博弈中,调动公众的焦虑,等待政策的变化,甚至迎来价格的反弹。

  其次,房价调控并不能解决住房问题,彻底解决住房需要的是保障房的跟进。即使此次各地出台了较低的涨幅目标,住房问题是否就可以得到顺利解决呢?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现在的房价已经超过了很多人的承受能力,就算房价不涨或者说跌一些,那些现在买不起房者还是买不起。这时与其期盼房价调控目标可以让房价降低那么一点,不如期待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能够落实,那时市场上关于商品房的交易就会受到影响,房价的真实走向也就可以更容易控制。

  在对房价调控目标充满期待的同时,不宜过度解读房价调控目标的价值,似乎目标一出房价立降,如果真的如此,也只能说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违背了经济规律。还是应该把希望寄托在政府的综合调控上,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房地产市场的真实交易上,而不是认为出台一个房价调控目标就可以“一劳永逸”。

  江苏乾羽教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