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北京锐达伟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锐达伟信公司)主管领导里大伟,为让单位顺利中标成为定点供应商,4年间向北京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原副处长彭某行贿97万余元。昨天上午,东城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里大伟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锐达伟信公司罚金30万元。
昨天上午,现年32岁的里大伟出庭受审,他原是锐达伟信公司的主管领导。庭上,里大伟追溯了与北京市地税局的“合作”过程。
2005年4月,朋友王某给里大伟介绍了一笔生意向北京市地税局供应一批打印机。这是锐达伟信公司和市地税局第一次业务往来。其后,王某介绍市地税局的彭某和里大伟相识,并私下告诉里大伟,彭某主管市地税局的采购业务,直接参与定点供应商投标的评标工作。里大伟很想为公司拉拢上这个固定客户。王某称,彭某可以帮忙促成合作,使锐达伟信公司成为市地税局的定点供应商,但锐达伟信公司须将这笔业务利润平分成三份,三分之一给彭某,三分之一给自己。
认为给介绍人分利润很正常,里大伟答应下来。2006年,经过统一招标,锐达伟信公司成为市地税局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他(彭某)和我们先期有过沟通,所以我们对投标有一定的了解。通过竞标程序,我们如愿中标。”
中标后,里大伟按商议的规矩办事,每次将供货利润的三分之二打到王某的账户上,再由王某分给彭某。直到2007年底,王某认为转账不安全,要求里大伟带现金给他。
2005年5月到2009年初,里大伟的公司一共给了彭某97万余元。里大伟说,2009年他离职后,跟彭某再无联系。去年,彭某因受贿案发后,里大伟因涉案遭网上通缉。去年10月,里大伟落网。
法庭上,里大伟表示自愿认罪,“我一直都是做技术的,对法律不太了解。以为给介绍人返利是正当的,没想到会构成犯罪。”同被公诉的锐达伟信公司委派行政经理参加了诉讼。行政经理代表公司表示认罪。
东城法院审理后当庭认定,锐达伟信公司和里大伟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锐达伟信公司罚金30万元,里大伟有期徒刑6个月。
宣判后,锐达伟信公司和里大伟暂未表示上诉。据了解,彭某涉嫌受贿一案目前正在检方审查阶段,尚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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