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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局回应一嗨租车人车同租 遭遇律师质疑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30日07:12
  中广网上海3月30日消息(记者王涛)据经济之声报道,昨天(29日)我们重点关注了“一嗨租车公司”租车又租人,有人认为他们涉嫌超范围经营的消息。记者昨天中午再次联系了上海市工商局,外资注册处一位姓蔡的主任科员表示,上海工商局是根据商务部门的审批核准了“一嗨租车”,可以从事驾驶服务。

  记者: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表示在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经营范围当中,包含了机动车驾驶服务一项,上海市工商局是怎么样界定这项规定?当时又是怎么核准的?

  蔡先生:一嗨租赁公司是一个外商投资企业,目前我们对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采取审批登记制的原则,由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然后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代驾,目前是指通过向客户提供代为驾驶车辆的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一个业务。

  记者:我能不能认为工商这方面认为它的代驾业务是合法的?

  蔡先生:企业如果提出这样一个事情,可以核定给它汽车驾驶服务的经营范围,它的经营范围。先到商务主管部门去申请,在营业执照上给他这样一个机动车驾驶服务。

  针对上海工商局给出的这种回应,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刘军律师立即予以反驳。他认为,上海工商局核准租车公司能够从事驾驶服务业务,不仅严重影响了客运市场的正常运行,而且只是根据商务部门的审批就随意的核准,也没有真正发挥工商局的作用。

  刘军:核准了代驾业务之后,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在什么情况下租赁公司可以派自己的司机对客人代驾,是开始就派还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派,尺度怎么把握的问题。

  第二,容易出现非法经营的问题,比如说租赁公司在向外租车的时候,连同司机租给客人收取费用,实际上就是从事了客运服务,那么租赁公司是不应该有这种业务,所以涉嫌非法经营的问题。

  第三,它会冲击正常的客运市场,比如说出租汽车的市场以及其他正常的客运公司的正常营运。

  第四,还可能给汽车租赁公司非法经营提供客运服务找到借口,他会说我经过了核准,你还很难追究他。

  因此我个人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像外资企业的管理部门与工商部门,在审批这类经营权时一定要慎重,特别是外资管理部门、商务部门批准文件里说可以有代驾业务、驾驶业务,那你工商部门也要审核其符不符合国家的规定,能不能造成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然后再核准。如果人家批了什么你就核准什么,人家批什么你就打印什么,那还要你核准干什么?还要你审查吗?这个事情工商部门应该认真的研究一下。

  作者:王涛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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