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3月29日电记者韩萍《西宁市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进一步扩大了对就业困难群众的援助力度和范围。
该办法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目的,将城镇零就业家庭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或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或土地被征农民和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一并纳入援助范围,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获得公益性岗位的优先安置。同时,办法明确,公益性岗位安置必须坚持“面向社会、自愿申请、审核认定、公开公示、组织安置”的原则,岗位的招聘、审核、认定等工作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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