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央频繁调控楼市 > 调控楼市消息

房价调控频用软目标 地方政府需摆脱土地财政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31日07:54
  中广网北京3月31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根据今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俗称的“新国八条”的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在今天(31日)晚上24点前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的价格调控目标。

  仅北京提“降”,地产商达成房价看涨共识

  目前,加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重点市场,共有大约45个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在最近两天扎堆儿亮相,其中除了北京提出房价“稳中有降”外,其余城市普遍使用了与GDP增速或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的软目标。

  而根据各地公布的十二五经济增长目标,GDP增速普遍在10%左右,由此许多消费者认为,房价涨幅的空间也是接近10%,因此自己得到的信号还是房价要涨:

  消费者:房价应该会往上涨,我们现在就是准备抓紧去看一下,可能能买就抓紧买了。

  不但消费者对房价继续上涨的预期重现,山东某房地产公司业务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楼市将继续看涨也在地产商中达成了共识:

  地产商:现在如果说把这个调控目标放到12%的额度下面,房地产上的心理预期,包括整个购买者的心理预期都会朝着向上的目标,整个市场的购买力会得到释放,就是说房价向上涨的动力是非常充分的。

  260万的房子一年涨26万?

  那么按照目前大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标准,房价上涨的空间有多大?财经评论员马光远接受记者专访时算了这样一笔账:

  马光远:你比如说上海,按照去年的价格平均每一套房子是260万,去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每个人是32000,32000如果涨10%的话3200块钱,但是一套房子涨10%的话,是26万。

  根据要求,2011年各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财经评论员叶檀分析,这句话在很多城市的调控目标中被简单地理解为房价增速与GDP增速挂钩,一方面避免因为目标过于宽松而被中央责罚,也避免目标过于严苛而苦了自己:

  叶檀:现在我们看到各个地方政府的房地产调控目标出来之后,事实上形成一个非常尴尬的结果,也就是说大家的目标都定得非常高,都不希望房价降低,这样子就会造成一个法不责众的效果。

  近日,住建部发出通知,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地方政府需摆脱土地财政

  那么怎样才能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如何才算让调控目标符合民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认为,应将居民的住房可支付能力作为参考的指标之一:

  严金明:它主要是考虑了前面的GDP的增长,但是居民可能支付的能力都没有太多的考虑,所以可能我们要把综合指标来进行考虑。
(责任编辑:UN019)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