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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公安局长签署卖淫撤案意见 被控徇私枉法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4月01日09:33
  中广网重庆4月1日消息(记者刘湛)原重庆北碚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新生在查禁卖淫嫖娼行动中,签署撤案意见,放走了正接受调查的度假村老板。九龙坡区法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一审判处赵新生有期徒刑。赵新生不服,近日向市五中院提起上诉。

  2009年3月,北碚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北碚区三溪花园度假村搞色情活动!”民警赶到现场抓获6名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男女。事后,因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三溪花园老板龙正兵等人随即被羁押。

  检方指控称,2009年5月初,当时分管法制、预审、信访等工作的北碚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赵新生在对龙正兵的处理意见书上写下了“同意撤销该案”的意见。赵新生昨天在庭上交代的理由是:龙正兵涉嫌犯罪证据不充分,很多环节当时都没查清楚。检方事后调查发现,龙正兵事发后曾带上2万多元现金、5条香烟找到赵新生等人,希望赵等人“网开一面”,事后赵收了6000多元财物。

  检方则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维持原审判决。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

  作者:刘湛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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