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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不应仅是“扫墓节”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4月03日01:33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刘晓峰副教授说,历史上,清明节曾和寒食节连在一起。在唐代,人们是每到寒食上坟扫墓。从唐末五代发展到宋代,扫墓习俗开始改在清明。此后清明节扫墓祭祖逐渐定型,最后成了中国人社会生活习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清明节祭祖,其中蕴涵着我们民族感恩、不忘本的道德意识,这一道德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是联系在一起的。清明节深层的文化蕴涵,决定了它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决定了它在老百姓现实生活中拥有极大的影响力。

  “如今,人们过清明节大多还是单一扫墓的方式。只有改变这种单一的过节形式,将人们引导分流到多种多样的清明活动中,才能从根本上缓解上海出现的"清明大下乡"现象。”上海市公共关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陈士良说。

  “但自古以来清明节是一个综合性节日,而不仅仅是一个"扫墓节",清明节文化复兴和建设也不能仅靠我国殡葬业单打独斗。”陈士良说,“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假日,仅仅是为清明文化复兴提供了一片土壤、一个舞台,我国传统节日中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在历经多年冷落之后,并不会因为放了一天假而全面复兴,文化的回归和建设需要全民深耕,需要社会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

  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复旦大学郑土有教授介绍说,清明节不仅是扫墓祭祖的重要日子,也是人们主动顺应时节到户外踏青郊游、运动嬉戏的时节。祭祖扫墓和踏青游玩构成了清明节并行不悖的两个组成部分。自古以来,我国各地逐渐形成了在清明荡秋千、拔河、斗鸡、扑蝶、采百草、放风筝、打马球、插柳、食青团等众多习俗。

  在我国老百姓的精神生活中,清明节发挥着其它节日很难取代的社会功能。过好清明节,充实完善现代“清明文化”,可以有效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每年除夕的春节联欢晚会已成为中国人年夜饭的一道“文化大餐”,深受老百姓喜爱。陈士良建议我国每年清明节也举办一场以“追思怀念、深思抒怀”为主题的“清晚”。晚会可以充分展示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清明文化民俗,可以追思历代先贤先烈们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可以引导人们反思生命价值、人生追求等深层次话题。在每年清明前后,为治疗社会“浮躁病”刮起一阵“清明之风”。

  陈士良还建议国家积极鼓励餐饮界、商业界、文化界、教育界、体育界等尽快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参与“清明文化”建设,合力营造节日氛围。 新华社记者 张建松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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