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费事务旅行实行外包迈出实质性一步。4月2日,山东省旅游局公布首批12家旅行社将率先“试水”代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费支出的事务旅行。
为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4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指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可将批准的公务活动中的交通、餐饮、住宿、会务、考察等事项委托旅行社办理。委托办理公务的旅行社是由省、市旅游局每两年按照国家旅游局“百强”旅行社评选和要求,根据连续两年的旅游收入、旅游利润等八项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后确定的。(刘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