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树上,那朵叫做风险的花,既是美好之源,又是规范之必须
本刊记者/ 易小荷 杨时旸 (发自上海) 天津文交所的乱象,将“金融与艺术品结合”的模式推到前台。人们开始重新评估、质疑和审视这种金融创新的手段。但实际上,天津文交所并非中国第一家类似的机构,也注定不会是最后一家。凡创新必有风险,一如A股市场的逐步完善一样,只有经历过风险和其后的逐渐完善,艺术品的金融创新,才会走向着真正的正常与繁荣。 艺术品金融化已花开多年 事实上,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并非单一存在。早在2010年5月14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拆分模式”,将齐白石、张大千的94幅作品作为理财产品公开发行。 同年7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1号艺术品资产包——杨培江美术作品”,该“资产包”配置了杨培江四幅油画及八幅宣纸彩墨作品。该“资产包”采取经纪人加发行代理商的组合经营方式,由与艺术家保持了十年代理关系的张宏作为独家授权经纪人,并由深圳市天禄琳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担任发行代理商和挂牌保荐人,资产包所有权份额总数量为1000份,份额面值为2000元,总价值为200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经纪人)拥有资产包“所有权份额”300份,交易商(天禄琳琅公司)拥有100份,这两部分份额作为非公开发行的初始保留权益,挂牌后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余600份“所有权份额”,折合120万元人民币,在市场上公开发行。 与深圳文交所同年挂牌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则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精文投资公司联合投资创立。2010年12月,艺术家黄钢的“红星和箱子系列”等作品,被分成2500份在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发行,成为“艺术品产权1号”。 该产品的存续期为5年,预期年收益率为15%。投资用于预定、购买黄钢的综合材料绘画作品。 与其他文交所不同的是,“黄钢1号”仅在上海文交所下设的艺术品投资者俱乐部内发行,俱乐部成员认购后可以相互转让,管理人香地雅道艺术品中心拥有30%的份额,折合人民币750万元,5年内不转让。一旦“黄钢1号”亏损,香地雅道持有的份额将首先承担亏损。 由于发行价格较高且对投资者有身份门槛限制,所以与天津文交所的沸沸扬扬相比,上海文交所的“艺术资产包”项目显得低调不少。至今很难再看到进一步的消息。 上述半公开的市场操作模式,部分地解决了今日出现在天津文交所的风险。 上海与深圳文交所,都将自身谨慎且圆滑地描述为一个文化相关的产权交易平台、产业投融资平台、企业孵化平台、产权登记托管平台。而天津文交所直接将艺术品与股票、期权和基金的模式融合形成了一种混杂模式,以“一元一股”的低门槛向公众公开发售。这样的做法,更为直接和明确,但注定潜藏着更高的风险。 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的中国首个文交所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其目的是“为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对象提供专业化市场平台”。 成立之初,上海文交所就开始与中国电影、动漫等领域寻求合作。2010年4月22日,上海文交所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签署协议,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这之后,双方共同推进了一项“经典激活”的计划,其中包括《黑猫警长2》电影剧本、电影主题曲的征集。 半年之后,上海文交所向外界宣布另一项针对电影的文化资本交易。电影《我的野蛮女友2》出品方之一百腾传播,将5年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委托上海文交所挂牌交易。上海文交所为《我的野蛮女友2》进行版权梳理,明确了版权所属关系。经过多方比较,最终选择将5年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超影娱乐有限公司使用。上海文交所为双方交易进行鉴证,并开具交易凭证,同时保证资金回款安全。这是影视信息网络传播权首次在上海文交所交易成功。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