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5月12日当天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 (记者卫敏丽)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国家减灾委员会8日专门就此发出通知,进行部署。
国家减灾委要求,5月12日当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结合本地灾害风险、灾害特点,按照预案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扩大影响。玉树、舟曲、盈江等灾区要结合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开展慰问受灾群众活动。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害,关键是要调动公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定为“防灾减灾从我做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动员每个公民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据介绍,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大力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国家减灾委要求,涉灾相关部门要重点对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工厂等各类公共场所的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要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应对灾害风险能力。
此外,我国还将倡导每个公民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国家减灾委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为公众开展“四个一”活动提供条件,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作者:卫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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