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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仪征出新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将“封存”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年04月09日03:58
  本报讯 仪征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在扬州市率先出台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意味着曾受到不起诉决定或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今后可申请将犯罪记录封存,持“清白”档案在复学、升学、就业以及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昨天记者从该院获悉,目前已有两名盗窃犯罪的未成年人获益,这一制度有望在扬州范围内推广。

  仪征法院张澎院长表示,今后会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失足未成年人获准“前科封存”,摘掉“少年犯”的帽子,从而为失足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后,其在复学、升学、就业、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其犯罪前科视为不存在。

  (葛学涛 赵福宁 陈咏)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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