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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突破挤压“老赖”逃债空间 电话跟踪定位被执行人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14日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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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邓新建本报通讯员林劲标

  广东省佛山市两级法院年结执行案件近4万件,占全省执行案件总数的七分之一,标的额约100亿元,而实际执行到位率仅为40%,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不足50%。

  家住佛山市禅城区的禤某夫妇因装修住房需要,向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市分行抵押贷款7万元。拿到钱装修完房屋后,两人便把还贷的事抛掷脑后。银行无奈将两人告上法院。判决生效后,禤某夫妇既不主动还款,也不配合法院。甚至放言:“赖债最多也就是拘留15天,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法院虽然对禤某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与禤某有着同样心态的被申请执行人太多了,他们往往抱着赖了白赖的侥幸心理跟法官玩捉迷藏,甚至公然对抗法院执行。”

  “如果法院的判决都可以不执行,信用何在?社会秩序何在?”佛山市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杨晓光说,佛山市委把破解执行难作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党委应该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为此,4月1日,佛山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

  执行失信信息全市共享

  “之前我们也常提执行联动,但仍存在"愿联不愿动"、"不想动"、"动不起来"、"不知道怎么动"的现象。这次执行改革,佛山市委之所以把22个职能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就是要落实责任、义务,让大家接受约束、积极协作。”杨晓光说,此次出台的意见在执行机制上实现了3大突破。

  一是建立社会信用机制。意见把建立执行征信系统和债务人公示制度作为突破口,建立执行失信信息的管理、发布、共享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收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失信信息,并在佛山政务网、佛山企业信用信息网、金融征信系统中公布被执行人“黑名单”,供查询、检索,实现信息共享,使失信的被执行人难以进行借贷、融资、招投标、商贸等经济活动。

  二是加大了执行惩戒力度。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意见要求公、检、法三家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执行惩戒力度,共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同时,规定了限制高消费措施,通过限制或禁止“老赖”在星级以上酒店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车辆、租赁高档写字楼等高消费行为,挤压被执行人的逃债空间。

  三是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一站式信息查询。意见要求建立被执行人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公安、银行、国土等部门将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的信息网络接入执行指挥中心,或者设立网上查询快速通道,实现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一站式”查询。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通过电话跟踪定位手段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去向,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

  严禁“批条子”干扰执行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函后,不得进行实体审查,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拒绝采取相应措施。

  意见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带头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决,不得以批条子、打招呼、定调子等方式干扰执行。对具有党员、公务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如经查实具有妨碍执行或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形的,组织人事部门会通过诫免谈话、函询等形式,督促其及时纠正;此外,纪检监察部门还视情节决定是否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据悉,为配合意见实施,佛山市还将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问题的实施细则》、《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这些文件一旦实行,将对赖债者形成全方位高压态势,尤其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可能面临被追究刑责。”杨晓光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认为,佛山在市委领导下一揽子解决执行难的大工作格局,对于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都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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