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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乱象 亟待回归公益

来源:南风窗
2011年04月14日10:29

文|本刊记者|钟岷源  发自闽南漳州
        近期三件事再次把公路收费问题抛向公众的视野和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是《人民日报》刊发7篇来信,并配编后《不合理公路收费吞噬民众利益》,集中反映我国公路收费站点多、收费高、收费乱的问题;二是河南农民时建锋被控偷逃368万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随后又启动再审程序,尽管这个“天价过路费案”未有最终结论,但公路高收费现象被关注程度却超出事件本身;三是在今年的“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仍然与公路收费问题“较劲”。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就建议对全国收费公路彻底整顿,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降低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这些年我国公路建设发展迅猛,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四通八达,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达398.4万公里,仅从2006至2010年间,5年内新增63.9万公里;高速公路达7.4万公里,新增3.3万公里。
      但这同时,全世界已建成14万公里收费公路,10万公里在中国。我国高速公路的95%、一级公路的65%都是收费公路。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披露,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全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高速公路成为“高价公路”。公路的收费乱象一直引发社会关注,民众将“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卡”统称公路“三乱”。公路何时不设“拦路虎”?作为公共产品的公路何时回归它应有的公益属性?

     我国高速公路于上世纪80年代起步。那时为了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国家加大这个领域的投资力度。然而公路建设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虽然改革开放之后公共财政大幅增加,但对于动辄几十亿元的公路建设投资,政府显得力不从心。
     基于“政府财力有限、有效投资不足”等原因,国务院于1984年提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执行20余年,多渠道融资的收费公路,确实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国的交通条件。就如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所说,“中国交通事业在这些年之所以突飞猛进,收费公路政策或可言功不可没。”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公路的收费问题一直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事实明摆着,这些年收费公路发展,并非完全像相关法律规定中所描述的那样以“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作为原则,那么,背后的玄机是什么?
   “在中国,称高速公路为‘印钞机’并不为过。每一条高速公路的诞生意味着终身将成为造钱的机器,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国土上,如果哪一条高速没有收费站,几乎可以认定是天方夜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凯湘告知本刊记者。“照理说,高速公路收费,原因就是借贷修路,收费还贷。但这并不能站住脚,因为很多高速公路早已收回投资成本,却仍在收费。有的还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或是变身上市公司等种种花样,不断拉长收费的期限,其本质就是官商勾结,攫取全民的资源。”
     虽是寥寥几语,刘凯湘却点出问题的实质。他接着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在收费期限届满前还清贷款的必须终止收费。由于“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可放宽至30年,这就给一些地方政府带来了寻租空间——成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收费还贷”就演变成与民争利的工具。
    首都机场高速事实上已成为这方面的“经典”。1993年建成的首都机场高速,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贷款7.65亿元。到2005年,收费总计32亿元,至今估计已不少于60亿元,而且将一直收到2022年。另外,上海的沪嘉高速,1988年建成,投资2.3亿元,1995年时,经营该公路7年的公司资产总值就达到18.5亿元,但收费期将至2022年。别以为高速公路收费上缴了国家财政,实际多数进了经营商、地方政府的腰包。
    高速公路的收费理由很简单,但解决问题的过程却很“复杂”。“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原则只适用于收费的开始,不适用于收费的结束。在公路收费问题反复受到“永远还不清贷款”的诘问中,我国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也再次面临一个新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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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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