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原罪是垄断封闭体制下的结果。一条高速公路在还清贷款后还将承担“统贷统还、滚动发展”的“历史重任”。但没人告诉公众高速公路正常的运营、养护需求的成本是多少,也没有人告诉公众一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和还清贷款的时间表,高速公路收费就是一列不断加速的没有终点的火车。
为什么高速公路收费问题难治?如果换个角度看,就能有更多理解——目前地方政府既是公路的审批者,又是监管者,有时候还是建设者,既然是“左手”管“右手”,这就当然使得大量收费公路成为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很多省的高速公路收费公司属企业性质,按照企业的模式进行运作,把收费作为重点。再则高速公路的收费制定主要由交通部门掌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此种收费标准怎能令人信服呢?
超期服役的收费站依然能够遍布各大高速公路,其中原因,刘凯湘还认为:“除了巨大的利益因素之外,还与高速公路经营者的特殊性有关。尽管它是一个所谓的盈利性法人,可带一种垄断性地位。”
刘凯湘解释说,如果说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政府只有通过市场化融资,才能弥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足问题的话,那么进入21世纪,我国政府已经开始具备这样一种提供能力以后,我国公路建设仍然采取这种方式,所弥补的则不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不足,而是变成了个别部门借此获取垄断收入的机会,并且是政策垄断。
作为为公众提供出行便利的高速公路,不可避免的具有公益性,一些地方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企业却长时间置若罔闻,暴露出的是“政企不分”的机制弊端、漠视群众利益的思维模式、形形色色的利益保护和有法不依的尴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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