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法庭
本报讯记者刘百军袁定波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4月19日在福建省三明市闭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会上透露,2010年至今年3月底,在普遍设立少年法庭的基础上,福建全省建成独立建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39个,占41.5%;判处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3226人,占未成年犯总数的80.93%。
马新岚说,近年来,福建全省法院积极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引入心理干预、探索制定管辖集中审判、尝试轻罪犯罪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等做法,努力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案件法律适用机制和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许多法院主动做好延伸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社区矫正工作,着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马新岚透露,2010年至今年3月底,福建全省法院依法判处未成年罪犯3986人,占同期判处刑事犯罚总人数的8%,同比下降1.79%。同时,依法审理了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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