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庆云(山东)4月21日电 记者余东明王家梁通讯员王金英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机关效能,近日,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机关干警作风建设“八条禁令”》,以此规范干警工作作风,提高检察机关形象。
禁令规定,严禁对上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安排和参加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部门之间相互吃请,或安排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能低下、态度粗暴蛮横、故意刁难群众以及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奢侈浪费、挥霍公共资财。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