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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漏罪初次庭审全记录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2011年04月25日11:59

  开庭准备:管辖异议交锋

  开庭时间是2011年4月19日9点半。当天一早,江北法院外就聚了不少人,有关心此案的律师,还有人打出横幅“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健全中国律师法律制度”。有人问辩护律师斯伟江,今天是不是很乐观,他笑而不答。

  人们通过传出的照片发现,旁听席第一排空着,质疑旁听证浪费。后有人解释,第一排一般都空着留给法警。但此后的照片显示,后排亦有部分座位空置,有旁听者表示,系下午走的人多的缘故。

  开庭不久,李庄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审判长当庭驳回。此前,斯伟江提醒法官没有问李庄是否申请回避。法官沉默了一会,向李庄提问。李庄说,管辖权没解决,申请回避没有意义。

  法庭专门为李庄准备了椅子。据斯伟江介绍,此时的李庄,左耳快聋了。李庄说,进去时是正常的,可由于情绪不稳定,导致高血压等疾病发作,现在全身有十几种病,冠心病、风湿、痛风、双肾囊肿等等。

  李庄曾希望有律师能帮他申请保外就医,律师告诉他:不可能。

  在检察机关宣读完起诉书后,李庄的两名辩护律师立即举手,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2011年1月8日,在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年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特意提醒刑辩律师,《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律师辩护的重点,应放在现有证据的审查上。

  检方表示,庭审还未进入举证阶段,辩护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法庭驳回辩护律师的要求。

  庭审一再在是否有“引诱”、徐丽军那100万元人民币究竟是投资还是个人借款等辩论焦点上胶着。根据华龙网报道推测,在上午11点10分前,李庄表示,自己确曾告诉徐丽军,投资是不能撤回的,借款可以偿还。李庄称,“如果这叫引诱,我也没办法。”

  在上午10点40分前,李庄在回答何谓“引诱”时表示,他所谓的引诱,是指引导、循循善诱。他只承认多次向徐丽军解释投资和借款的区别。

  4月19日11时16分(另一说是11时10分,因为11时20分继续开庭),李庄漏罪案庭审第一次休庭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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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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