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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惠及221万农牧民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4月25日14:35

  新华网拉萨4月25日电 (记者 颜园园)拉萨市蔡公堂乡71岁的农民巴桑从2010年起开始领取养老金,老人说:“没想到自己也可以拿"工资"了。”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区全覆盖,涉及农业人口221万人。

  2009年11月,经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拉萨市城关区、山南地区扎囊县等7个县(市、区)被列为西藏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县。2010年6月,将西藏尚未纳入新农保试点的66个县全部列入2010年扩大试点县范围。

  千百年以来,西藏农牧区同内地农村一样,养老方式基本靠家庭解决,养老的任务往往落到儿孙身上。但随着时代变迁,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农牧区青年纷纷进城打工谋生,在西藏农牧区出现了不少“空巢老人”。在这种情况下,“养儿防老”的传统已难以维持。

  目前在西藏实施的新农保,是继“种地不交税、上学不缴费、看病不太贵、种粮还给费(补贴)”之后的又一惠民政策,使农牧民实现了老有所养的梦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牧民养老的负担,解决了农牧区青壮年劳动力的后顾之忧。

  西藏堆龙德庆县羊达乡62岁的农民晋美和其他59名60岁以上的老人,近日领到了6个月共计330元的养老金,他们是拉萨市首批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农牧民。晋美说:“这三百多元钱对我们老年人来说,可以贴补些家用,还可以改善一下吃穿,让生活更好一些。”

  据介绍,西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种类型。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老人无需个人缴费,每人每月可直接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相应提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由个人缴费、村集体补贴、其他社会组织资助、政府补贴以及利息等部分组成。参保人员为16岁至59岁的适龄人群,缴费标准分为100元至500元共五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选择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给予每人每年补助30元缴费补贴,村集体自主确定补贴标准。连续缴费15年,并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获得相应的养老金。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卢海元表示,今年,西藏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将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2010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西藏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年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9.62万人。

  作者:颜园园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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