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6日讯记者李娜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基金会承担着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基金会各项工作,促进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吴爱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日益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为服务困难群众、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作为我国唯一专门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承担着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第二届理事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支持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积极组织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和一系列大型公益宣传筹资活动,广泛募集社会资金,在增强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爱英在讲话中对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好“十二五”规划纲要,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肩负着重要职责。要自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科学发展,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法律援助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下转第三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