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4月26日电 (吕玮)山西省总工会主席郭海亮26日在山西总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说,从2006年到2010年5年间,该省工会为1700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965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年时间内,山西省工会组织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农民工用工及作业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并在每年底开展“岁末轻暖农民工讨薪行动”。
此外,还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攻坚行动”,全省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4000多份,覆盖各类企业31000多家,职工324万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其中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7%以上。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山西省特别开展了“共同协定行动”,参加活动的企业达19000多家,覆盖职工346.5万人。该行动即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督促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减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动员职工参加“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
郭海亮说,在今后的5年内,80%的企业要达到劳动关系和谐标准,努力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企业要建立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最大限度使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会组织要参与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