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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堂设在百姓身边山东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惠及于民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28日08:24
  本报记者余东明王家梁本报通讯员李玉洲

  现在,家住山东省济宁市渔山小区的倪老太太终于可以不再为养老之事心烦气燥了。原来,倪老太太老伴去世早,独自拉扯三个孩子长大。现如今,两个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唯独让她放不下心的就是小女儿。她想把住房留给女儿并办理公证,但由于体弱不便,此事始终未能如愿。

  前不久,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走访期间获知此事,并及时安排人员到倪老太太的床前进行了遗嘱公正。

  据悉,这是济宁加强社区“两室两窗口”便民法律服务中的一幕。然而目前,这种将法律服务主动与基层群众对接,提供超前服务的思路、做法已在该省蔚然成风。

  “社区是城市的基础、社会的细胞,社区稳则社会安。”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程辉说,“"五五"普法以来,通过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治创建的有机结合,使得全省"法制进社区"工作更具针对性、灵活性和实用性,这也为提升社区民主法治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形式创新群众喜闻乐见

  费县村民马其林坐在自家的电脑前,轻点鼠标,将一个有关宅基地所有权的问题,发到了普法在线QQ群,不一会儿,就得到了“权威”答复。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临沂费县司法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设“农村工作大讲堂”普法栏目,将涵盖宪法、信访条例、交通法等28部法律法规,涉及1300道试题传到网上,村民、村干部凭网络账号就可在家学法、答题。

  据悉,“五五”普法伊始,山东省便专门下发文件,对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作出部署,提出了实现“六个一”的目标。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个市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

  在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社区的“法治宣传大舞台”,每周都会有一场由社区居民自发编排的“法制文艺节目”。同时,该社区还将法治漫画通过电子显示屏幕滚动式播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行走于此常会驻足观看。

  而在山东枣庄每个周六或周日的早上,社区的林荫道旁总会出现一个特殊的集市,它就是由司法所开办的“法律早市”,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天气热时,就改在傍晚开办“法律夜市”,为社区居民送去实用、便捷的“法律快餐”,社区居民亲切称之为法律“两市”。

  山东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鲁建介绍,正是通过这种灵活有效、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才让普法宣传充满活力,久具生机。

  目前,全省五千多个社区,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8517支、法制宣传一条街5113条、法制学校6521个。

  法律进社区突出针对性

  “74分”。李传国在互联网上输入了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密码,很快就查询到这次青岛全民普法考试的成绩,同时,他也流露出些许的失落,“通过参加这次考试,让我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很多考题看似容易,但要是较真可就拿不准了。我以后可真要注意这方面的积累和学习。”

  据悉,自2008年以来,青岛市便开始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治建设三个体系的建设,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基层法治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提升社区居民法律素质,而全民普法考试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地处鲁中的淄博市采取集中推进年形式,市、区县普遍成立活动指导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街道和社区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检查抽查、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制度,强力推动“法律进社区”活动。

  革命老区费县创新载体,建立开设普法在线、律师公证在线等栏目,每周三全天上线,在线发布《每周法律一题》及常用法律知识和近期工作动态,及时解答群众法律政策咨询。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山东各地推广。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副主任马灵喜说,“法律进社区”不能“为进而进”,要有的放矢,要有针对性,这样老百姓得到的法律知识,才会实用有效。

  法制宣传教育便民利民

  王军宝给村主任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最近要打一个有关宅基地纠纷的官司,想了解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几分钟后,电视机里就播放了一套“宅基地系列纠纷”节目。

  王军宝是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街道居民。他说,“这种学法方式太时髦了,一个电话,坐在家里就能学到法律知识。”

  据了解,2007年开始,新泰市积极探索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普法,采用群众点播模式,建立法律法规课件采集库。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第一时间得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同样便民快捷的普法方式,还有烟台开通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平“网上问法”栏目,200多名律师轮流在线,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

  据悉,近年来山东省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创新载体,整合资源,开展的便民、利民法制创建宣传工作不胜枚举。

  东营市在社区普遍成立市民法制学校,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进社区”、“百名律师进社区”和“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受益群众达14万人。此外,青岛市在各社区全面推广楼院“一长三员”,即楼长、信息员、调解员、法制宣传员,通过发挥、动员群众力量,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

  统计显示,在山东,有98.3%的社区开展了依法治理。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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