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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燃“煤”之急待解

来源:南风窗
2011年04月28日13:40

  制度的变异

  按照煤电联动的思路,火电企业不应如此受煤价“折磨”。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翻阅当时的文件发现,其内容主题清晰明确,同时具备很强的操作性。如其规定煤电联动原则上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如变化幅度不到5%,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进行电价调整。同时要求电力企业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文后还附有两个详细的联动价格公式,分别计算上网电价和电网经营企业配售电价的调整幅度。

  但实质上其间多次达到规定,电价却并未随煤价实现联动,这个原本有明显市场化倾向的制度在执行中发生了变异。2005年5月1日,根据煤价情况,发改委第一次启动煤电联动,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涨1分左右,从当年5~10月第二个联动周期内,根据煤炭运销协会等一致测算,电煤价格上涨已达到了5%,应该实施煤电联动,发改委并未执行,而是在2006年6月,再次启动煤电联动,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涨1.1分左右。尽管未严格按制度执行,但前两次煤电联动运作还算达标。

  接下来后两次的调价显得非常吃力,在2006年下半年到2008年3月,电煤平均售价两次上涨幅度超过10%,其间发改委也未启动煤电联动。而后2008年发改委连续两次启动煤电联动,两次提高上网电价共计3.68分。2009年的煤电联动上调电价受关注度最小,当时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了2.8分,对上网电价的调整则是有升有降。秦皇岛煤炭交易所特约评论员李廷表示:“综合几次的情况看,每次国家发改委该启动而未启动的原因一般都是因为社会经济的整体状况的发展特别是CPI和PPI指数,本来煤电联动是电价市场化的过度选择,目前的电价可以说仍然是‘计划定价’。”

  煤电联动最重要取决于政府把电价作为配置资源的工具,还是宏观调控的工具,今年国家面临巨大通胀压力,所以尽管前一段时间呼声很响,第五次煤电联动依然不见动静。

  政府对待煤电联动的思路也对煤炭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控制电价,同时降低发电企业的燃煤成本,电煤市场存在重点合同煤和市场煤。前者执行较低价格,能够获得运力保障,后者没有运力保障,实行市场定价,但重点合同煤只能满足发电企业的部分用煤需求,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发电用煤是市场煤,因此,发电企业盈利能力近年不断下降。而且由于合同内外每吨煤价差基本在150元到200元,所以煤电双方每年为合同价格僵持不下,也存在煤企兑现率低、以次充好等情况。4月8日,鉴于今年重点合同煤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禁止煤涨价的通知,惩罚措施非常严厉。从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看,李廷认为重点合同煤还将长期存在,由于煤炭国企队伍的存在,重点合同煤兑现率也能够达到80%。

  尽管管住了重点合同煤但国家很难管住煤价,重点合同煤在全国原煤产量中占比较低,煤价整体调控难度很大。2008年,国家发改委曾两度禁止煤价上涨都未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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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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