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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烹调庭审口味各不同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1日11:41
  高建业

  “我们的社区法庭运行两年来,法官们像是厨师,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和不同工作内容,精心烹调出与之适应又满足群众需求的菜式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法院院长晏宝光说起社区法庭,给出了一个饶有意味的比喻。

  煨以情化解家务纠纷

  “社区里的矛盾和纠纷大多是家务事,可往往就是这些家务事,让邻里甚至家人间的矛盾疙瘩比骨头还硬。”提及工作中的“煨”功,禹会区法院年轻的周法官略带腼腆,“可只要你下了工夫,骨头也一样能煨化了”。

  2010年5月,周法官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年过五十的杨宝、杨贵老哥俩的父亲早在1971年就过世了。1999年12月,母亲出资购买了单位的一套房改房。2004年3月,母亲去世后,老哥俩因为房子的继承开始了长达6年的“争夺战”,并最终闹到了法庭上。

  为了化开老哥俩之间的疙瘩,在社区法庭里,周法官前后7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解释相关继承法律和其他规定,明法析理。最后一次,周法官来到老哥俩的住处,有一搭没一搭地唠起了家常,一直到了下班时间。眼见着老哥俩的情绪有了缓和,周法官邀请老哥俩“喝两盅”。于是,在共用了8年的客厅里,从未坐在一起吃饭的老哥俩坐在了一张小饭桌的两边。两个小菜,几杯散酒,周法官和老哥俩“煨”了起来。先是聊生活和家事,又聊两人的母亲,再聊到房子。不知不觉间,老哥俩拧在眉间的疙瘩舒展开来,就这样,六年的“骨头矛盾”慢慢地被“煨”化了,案件顺利调结。

  “法律法规是底线和基础。”晏宝光说,“在把握这个底线的前提下,我们更多地借助民俗、道德伦理和社情民意,以调解为主,力求从根本上消融矛盾,化解纠纷。两年来,社区法庭除诉前调解外,正式立案的案件始终保持超九成的调结率”。

  爆居民观摩刑案庭审

  随着一阵警笛声,早就围拢在禹会区法院社区法庭门外的居民们看着被从警车里带下来的被告人,小声地议论着。当天,社区法庭审理的是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孙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重操旧业”,因贩卖0.2克海洛因再次站在被告席上。

  庭审中,公诉人阐述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分析了被告人再次贩毒的原因,总结了该案的社会教训。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在公诉机关的配合下,禹会区法院将部分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刑事案件的庭审搬到社区法庭,通过群众的“现场观摩”、当事人的“现身说法”、法官的“就案释法”,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宣传。

  “刑事案件庭审进社区,通过两年来的运作,我们和公诉机关已经达成共识,并形成了一套制度。”禹会区法院刑庭的岳峰法官表示,对于平时只在电影电视里看过刑事案件审判的社区居民们来说,在家门口看到警灯闪烁、听到警笛鸣响,近距离观摩一起刑事案件的审判全程,其“劲爆”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对提高和强化群众守法意识,远比程式化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雕潜移默化法制观念

  “老张家滴水的事情今天法院来开庭,走,看看去。”3月22日下午,禹会区法院社区法庭在开审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在围拢过来旁听群众的关注下,法官们说事理、评情理、释法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为了一墙滴水房檐闹了几年不快的老张和邻居握手言和。紧接着,法官收起法槌,审判台转眼变成了讲台,一场关于相邻权法律关系和调解技巧的培训课,在社区居民和社区干部以及调解员的面前展开。

  “审理案件仅是我们社区法庭的一项工作内容。”晏宝光介绍,“社区法官的工作更多的是侧重于结合案件审理开展普法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性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基层调解组织对民事纠纷开展调解,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从而从源头减少纠纷的成讼比例,更有效地维护社区和社会和谐。”

  “社区法庭工作的好坏,不以具体的结案数字作为衡量的标准。”晏宝光说,“通过活生生的案例宣传,在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依法行为观念的基础上,对民众法律意识进行悉心"雕琢",为促进社区和谐捧出了一道各方共享的"开胃冷盘",这比一摞摞的案卷,一串串的案件数据要来得更实在、有效。”来源法制日报社区版)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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