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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游有风险买保险很重要(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1日12:14
自助游有风险买保险很重要

  当前,户外运动越来越受到白领和学生等年轻人的喜爱。穿上冲锋衣、拿着手杖、背着帐篷,自由自在地探寻大自然的奥秘,对都市人来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挑战性和刺激性,而户外运动的迅猛发展,也伴随着诸多不可回避的潜在危险。前不久发生的“猫耳山事件”、“灵山事件”就再次将公众的视野转向驴友的生存状态上。

  中国紧急救援联盟蓝天救援队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户外安全事故调研报告显示,迷路已经成为户外事故的主要原因,占户外事故的51.6%以上,产生迷路的原因则大多是缺乏户外知识、体力不支、不熟悉地形方向等。

  自助游风险通常自负

  小潘在社区网站上公开发帖征集结伴登山的驴友,没几天便征集到40多人报名参加,网友“晨风”也是其中一位。

  出行当天下午,队伍浩浩荡荡地行走在半山腰,小潘多次提醒队友不能掉队,而晨风由于平日缺乏运动,早已汗流浃背,步履艰难。慢慢的队首已经距离晨风有一公里远,与晨风一起的同伴为找不到队伍焦急地拨打电话。晨风却不听同伴的劝阻,走进了河中戏水,不料踩到一块满是污泥的石头后摔倒,随着水流被冲到河下游。二十多分钟后,慌忙赶来的队友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奋力抢救,而晨风已经溺水身亡。

  不久,晨风的父母将登山组织者小潘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0余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参与活动的队友都是初次相识,全部经费由个人均摊,并未明确具体领队和组织者。最终法院认定,小潘在本次户外运动中,并未出现明显的重大错误,作为组织者对参与者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并对晨风进行了及时、积极救助。晨风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了解该活动的特殊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有效防范措施,其所受损害的发生,原因在于自身身体状况及自然风险。据此,法院最终判定小潘对此事件并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自助游期间的法律责任问题,据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法官介绍,单纯的驴友自助游活动,是群众自发进行的一种户外活动,其中发起人或者组织者并未从事营利活动,与每位驴友并未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根据“风险自负”的原则,驴友自助游的风险一般应由参加者自己承担,除非组织者有明显的过错,否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组织者在自助游中进行了营利活动,应对驴友的意外伤亡承担相应责任。

  迷路时止步保存体力

  一般情况下,很多驴友并没有接触过任何专业训练,单凭满腔的好奇心,由经验少的领队甚至无组织的登山,加之对山峰没有基本的了解,缺乏专业向导,很容易迷路。特别是在野外环境中,驴友的体力也会面临很多挑战。专业的户外登山教练称,登山的基本知识和技巧至关重要,甚至登不同的山所需要的准备都会不同,这些东西在网络上比比皆是,多学些理论再出来实践,这是个逐渐成熟的过程,切忌冲动出行。特别提示易迷路的驴友,了解山体和地貌知识、装备齐全、粮食充足、掌握一定的自保技巧是基本保障,迷路时要立即停止登山保存体力,利用装备分辨方向,及时报警或与队员建立联系,利用参照物向救援人员通报位置,等待救援,且不要轻易信任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北京大学山鹰社社长王正介绍,团体户外运动中,领队是最为关键的角色,丰富的户外运动经验、扎实的户外生存技巧、专业的装备、详细的计划书、有效地救援力量,至少做足这一切的准备才可能去组织一次户外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相关驴友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团队经费的如何处分是法律责任分担的重要标尺,提醒众多户外组织者三思而后行,不论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应尽量在出行前购买相关的自助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李松 黄洁 李倩)来源法制日报社区版)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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