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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检察院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 分案起诉儿童成人共犯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04日08:53
  本报讯 记者邓红阳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在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参加的盗窃案件提起公诉时,没有把他们的姓名、涉嫌的罪名、犯罪事实写在同一份起诉书上,而是分别提起公诉。舞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翟金林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样做依据的是该院有关分案起诉的相关规定。

  所谓分案起诉就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就成年被告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舞阳县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官组成。既有成年犯罪嫌疑人又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全案交由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同一检察官承办。

  <标题>=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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