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说法
新快报讯
既然拉丹当时没有持械,为什么美军不选择捉拿活口,而是将其击毙?在4日接受美国福克斯电视台采访时,奥巴马的反恐顾问约翰·布伦南表示,除非当时一丝不挂,否则性命难保。
在美方纠正了拉丹当时手持AK-47的说法之后,人们不禁发问,为什么美军还要将其击毙。对此,布伦南回答说,只有在突击队员“十分肯定嫌犯没在身上绑简易爆炸装置和没有藏有任何武器”的情况下,嫌犯才有活命的机会。对于这样的条款,美国国会一位高级助手更是一言辟之:“除非拉丹当时裸体,并以这样的方式选择投降。”
美国特种部队一官员对《洛杉矶时报》说:“队员的自卫权永远放在第一位。如果有人感受到敌意威胁的时候……比如说一个动作,或没有遵守命令而行……就有权将其击毙。这是出于一种判断。”
另据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局长帕内塔3日表示,在被击毙之前,拉丹根本没有任何机会讲话。 (意达)
(责任编辑:UN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