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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电信诈骗犯罪 发诈骗短信5000条追刑责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1年05月06日01:49

  本报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王昕)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专家详细解读电信诈骗犯罪特点,提醒市民提高防范能力。

  电信诈骗犯罪,主要有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网络诈骗。常见的有:刷卡消费、电话欠费、官员受贿、生活越轨;返还话费、水电费、购车退税、各类中奖、低息贷款、廉价二手车;虚假绑架、生病或车祸、“猜猜我是谁”、冒充领导、救灾捐款、网恋求助等。

  据介绍,部分作案手法带有地域特色。如:我省红安、大悟等地的冒充领导诈骗、虚假销售纪念品、书籍诈骗或勒索钱财诈骗犯罪;湖南娄底的夫妻结伙实施虚假银联卡消费、假冒汇款或催还借款名义诈骗犯罪;广东茂名的冒充同学、熟友诈骗犯罪以及海南儋州的网络中奖诈骗犯罪等。

  防范专家提醒,通过正规途径进入大陆的国际语音来电(包括港、澳、台来电),绝大多数情况下显示的号码必须遵循以下规则:00019*+国家代码+国际交换局所在城市代码+局号。我国只有北京、上海、广州能转接国际语音来电,代码分别为10、21、20。而400电话,只能被叫不能主叫,如果你的电话显示为此号码开头的电话,一定是虚拟产生的,要警惕。

  防范专家介绍,我省今年以来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目前已查获多起团伙案件。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也侧重对电信诈骗的打击。新“司法解释”规定:对诈骗数额的认定虽每次作案未达到5000元以上的,可以将每次作案的数额累加,达到5000元以上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我省目前正在开展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新司法解释无疑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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