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5月6日电 (记者 张钦)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新交法实施后当地首例醉酒驾驶的驾驶员买某于5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批准予以刑事拘留。
据石嘴山市公安局介绍,3日晚22时许,当地交警查获平罗县驾驶人买某酒后驾驶一辆微型货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买某体内酒精浓度达92毫克/100毫升,后经法医抽血鉴定,证明其酒精浓度为10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据介绍,3日以来,警方就新交法实施后宁夏首例醉酒驾驶案依法展开鉴定、违法信息数据采集、取证、审批等一系列工作。买某成为宁夏交警查处的首例醉驾违法犯罪嫌疑人。
作者: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