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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工大运期间群体上访讨薪将追刑责引争议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5月08日14:54

  中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深圳市出台规定,大运会期间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此举经报道之后,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大运会前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发布了一份通知,明确规定,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发放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通知》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大运会期间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在此期间,严禁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凡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将直接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其间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

  《通知》还规定,在严肃处理期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条规定经媒体报道之后,各大网站纷纷转载,我们看到,最近两天来这条新闻一直处于各大网站新闻排行榜的前几位,累计点击量已经超过了一百多万次,网友的跟帖和评论也达到了50万条之多。

  深圳出台这个规定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不少网友表示,这样的规定虽然出发点是为了维稳,但是方式方法上并不妥当。一位网友就评论说,这个时候下这么个通知有明为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实为阻止农民工讨薪之嫌。还有的网友认为,对农民工讨薪追究刑事责任太不合理了,为什么不追究欠薪人的法律责任。如此以来,岂不是变成了欠债有理,讨薪违法了。

  搜狐一位网友在跟帖中评论说,像此前的“菜刀实名制”一样,这个规定也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然而政府部门这种临时性的举措解决不了欠薪的根本问题,反而会伤害城市和政府形象。网友“青山绿水”认为,禁止上访讨薪,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显超越了其行政权限。(中国之声值班编辑徐杰峰)

(责任编辑:UN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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