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5月4日公布了台湾地区“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条例”,施行细则等后续配套措施预计近期完成,最快可望6月1日实施。
报道称,“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施行细则”草案预告将于6日期满,台官员表示,民众反映意见以土地和房屋问题居多,部分将会纳入研修。
预告中的奢侈税施行细则草案共36条,其中规定,承建商不论是用自己的土地、与地主合建分屋、用他人的土地盖房子或与其他建商合建分屋,兴建完成后的第1次移转,房子与坐落基地都免课奢侈税。
奢侈税对高额货物课征10%税率,对象与门槛包括销售单价逾新台币300万元的小客车、游艇、飞机、直升机、超轻型飞机及逾50万元以上的家具等。
细则规定,奢侈产品的岛内生产厂商,在货物生产前必须先向税务部门登记。因此在奢侈税上路后,上述奢侈产品的制造业者,要先向当地税务部门登记,才能生产出货。
逸俊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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