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宿迁市法院与工会、仲裁等部门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工会、仲裁等部门定期召开例会,及时反馈信息。就“增强企业与职工法律意识”、“和谐维稳建设”等主题深入研讨,促进达成共识。对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时间计算、工资与劳动报酬的范畴以及法院判决文书、仲裁裁决文书书写等在裁审对接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进行交流,力争达到裁审尺度的统一。为提高调解工作成效,法院和各相关部门还经常组织互相观摩,听取经验介绍,共同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促进劳动争议工会调解、仲裁调解、诉前调解的相互衔接,达到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有机融合。
(张宝林 季燕)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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