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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被吊销驾照并处千元罚金 本案十七日下午公开审理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17日08:18
  本报北京5月16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黄思斯今天上午,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北京市交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按照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他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同时,由于他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仍驾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

  今天上午10时左右,依旧留着长发的高晓松穿着橙色号服,戴着手铐出现在东城法院第四法庭。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的民警向他宣读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吊销高晓松驾驶证,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5月9日高晓松在醉驾时所持的驾驶证超过使用期限,交管部门向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在宣读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民警告知高晓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高晓松现场未对处罚决定表示异议,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

  据了解,高晓松醉驾案将于明天下午在东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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