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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官股”环保项目流产内幕 环保局长被双规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作者:刘志明 天津报道
2011年05月17日17:03

  “干股”重组方案

  在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的办公室里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刘恩林表示,因为“接任的时候局里事情特别多,”当时并没有把精力太多放在紫光公司的项目上,“就没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任务来做,与谭继海的接触也不多。”

  刘恩林回忆,在紫光公司成立时,他作为大港区环保局党组成员,也入了股。根据谭继海的回忆,在天津紫光环保运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杨杰祥提出,“为调动员工积极性,使之成为环保局集体参与的项目,前期注册资本以环保局83名员工的名义集体入股。”刘恩林回忆,这“也是想给大伙儿搞点福利,在这一点上,我的前任局长是没有过错的。”

  对于后来环保局突然撤资,刘恩林回忆,“是别人给我信息,说你们一定要撤出来,”“撤出来的时候我也考虑过很多问题,一个是老局长管的这事,我给人家把这事儿给结了,老局长心里干不干,我接人家班子,要否掉前任的事,理由要非常充分。”刘恩林在党组会上讲了撤资的事,尽管意见各有不同,“当那企业撂在那儿以后,都认为我这件事做得对,不然就被套进去了。”

  而在谭继海看来,大港区环保局之所以撤资,乃是出于市环保局固体处相关负责人的压力。大港区环保局新的领导班子见市环保局对环评之事迟迟不决,也曾前往固体处与处长汪永行沟通,但都无功而返。“大港是石化产业园区,招商的话,哪个化工企业没有污染?”大港区相关地方部门不会不对市环保局固体处心怀忌惮。

  2006年9月,紫光公司与石化园区管委会、大港区环保局先后达成退股协议。在谭继海的描述里,因为环评不见结果,紫光公司自此成了各方角力与争夺的待宰羔羊。本刊记者得到的一份签于2007年11月的文件,这份文件显示,杨杰祥与紫光公司成立时大港区环保局职工股民代表、开发管理科科长王金树等人,曾把一份自行起草并各自签了字的股份重组方案拿给谭继海,让他签字。

  按照这个方案,公司重组之后,杨杰祥、王金树以及其他几人分别要持股15%,共拥有85%的股权,“且不实际投入任何资金”,形同“干股”。谭继海没有签字。他曾就此举报至大港区纪检委,最终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时隔数年,大港区纪检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已不记得有过此事,甚至紫光公司的名字都已闻所未闻。

  针对上述协议,大港区环保局现任局长马洪林向本刊记者表示,“这个协议,谭继海没有签字,就不生效,即使有些领导在这里面要达到一定的目的,但没有形成事实。”谭继海回忆,他也曾到大港区环保局举报,马洪林时任副局长。马洪林向本刊记者表示,他没有接到过相关举报。

  环评“通过”时过境迁

  紫光公司厂房的建设是在2006年11月停的工,当时天津市环保局派出稽查大队到现场勘察,以未批先建为由勒令停止建设。这时厂区基础建设已基本收尾,谭继海称他的公司投入1800余万元。

  到了2008年,就久拖未决的环评问题,谭继海向天津市环保局发出律师函,环评结果这才下来,结果是“通过”。但此时已时过境迁,大港区的HW08类固体废弃物也被市环保局批给相关企业自建处理,紫光公司的项目“丧失了可行性”。

  2006年9月,杨杰祥以挪用公款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现在他与家人生活在大港一个居民小区中,本刊记者曾两次登门寻访,杨皆闭门不见。本刊记者致电王金树,已退居二线的王以“没有时间”拒绝采访。

  天津市环保局固体处处长汪永行在一两个月前也已退休,在电话中,汪永行表示,“很长时间不管这个事了,”“该给它做的,我们都做了,该审批的审批了,该做环评的做环评了,该提出要求的也提出要求来了。”

  谭继海则一蹶不振。紫光公司废弃的厂房杂草丛生。曾经轰轰烈烈的场景不复再现,甚至无人问津。作为主管部门,大港海洋石化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徐延琥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园区土地紧张,这块地就这么荒着总不是办法,”“我们的目的是把它‘盘活’。”徐延琥表示,他已为谭继海的公司联络了几个买家,但仍无结果,“还需要谈。”

  大港区环保局现任局长马洪林则对本刊记者说:“说它有损失,过去地值多少钱,现在地值多少钱?”在他看来,即使紫光公司的这个项目能够建起来,运行一段时间,现在对于油污泥企业都自建处理设施了,“没有这些企业来源,你企业还是做不下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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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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