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亲的房屋,却不按约定赡养继母,衣食无着的老人只能求助晋源区法律援助中心,并终于要到了生活费。
拒不赡养
晋源区村民郭老太今年65岁,15年前,她与胡某结成再婚夫妇,老夫妻相濡以沫,郭老太与胡某的孩子也相处得很融洽。婚后不久,老夫妻即约定,如果胡某先于郭老太去世,由胡某的儿子胡大(化名)为郭老太养老送终,而如果胡大没有能力供给郭老太生活费用,则将胡某的房屋出租,租金归郭老太。
3年前,胡某病逝后1个月,郭老太与胡大签订了继承养老协议。协议约定,胡大赡养郭老太,胡某生前的房屋由胡大继承。然而,协议签订后,胡大不仅不赡养老人,反而独霸房屋的租金。体弱多病的郭老太没有了经济来源,先后几次找继子协商,但继子始终置之不理。
伸出援手
今年元旦后,郭老太在热心人的指点下,找到了晋源区法律援助中心,说起自己的遭遇,郭老太泣不成声。了解情况后,晋源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帮助郭老太起诉到法院。在法庭上,法官和援助律师从人情、法理的角度,对胡大做思想工作。几次调解后,2月份,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胡大每个月向郭老太支付400元生活费,并分两次支付清前两年的生活费。
维护权益
没想到,协议刚刚达成不久,胡大就反悔了。
为了能让老人尽早拿到生活费,今年3月份,援助律师帮助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经过法院强制执行,郭老太从2008年到目前的生活费已经全部拿到。3年来靠村人接济施舍度日的郭老太终于有了生活保障。
面对郭老太的感激,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老人承诺,如果其继子今后仍不履行调解协议,老人可以随时向该中心求助,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无偿向她提供帮助。 (记者 侯慧琴)
作者:侯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