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周婷玉)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司长杨青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要严厉打击欺诈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对于有组织造假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医疗机构,一律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追究责任。
他说,根据近日卫生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我国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参与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公职人员和医务人员要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必要时依法吊销执业医师许可证;对于触犯刑律的个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农合制度是我国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03年开始试点,至2008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截至2010年底,累计33亿人次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待遇。
“新农合基金是专门用于农民看病就医报销的资金,涉及亿万农民,保证基金安全和规范运行管理是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重。”杨青说,新农合试点以来,各级卫生及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保证了新农合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2010年审计调查未发现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存在重大违规问题。
但他指出,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全面覆盖,筹资水平快速提高,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基金监管任务骤然加重,部分地区出现了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现象,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影响了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为此,卫生部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有关文件,对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与要求:加强参合管理、规范合理使用新农合基金、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制约机制、完善转诊备案和补偿公示制度等。
另据悉,2011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6%;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有效增加了新农合基金规模,提高了支付能力;同时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各地还将普遍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农民门诊就医也可按比例报销。
作者:周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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