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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门市长“坐堂审案” 给行政复议“添力”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6月13日15:16
  新华网南京6月13日电(记者林凯、王骏勇)12日下午,一场普通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在江苏海门市行政中心进行。与以往有些不同的是,这次案件审理的主持人是市长姜龙。据了解,这是海门实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以来第20次案件审理会议,也是第7件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审理的复议案件。

  案件当事人姚某认为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依法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等社会保障问题,申请行政复议。市长“坐堂审案”,包括听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各行政部门负责人等近百人参加了本次案件审理。

  听证会上,该市人社局局长作为被申请人参加了听证,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举证、答复。在随后召开的案审会上,17位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进行票决,因为确实不符合相关法规,其中有16位委员建议驳回姚某的复议请求。姚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复议结果并不是自己所期望,但对这种市长直接参与审理的形式比较认可;同时,希望市政府能考虑自己的实际困难。

  据海门市法制办主任王思健介绍,被申请的行政机关一把手参加行政复议,能让老百姓直接与其当面论理、表达诉求;同时,市长出面主持审理案件,有利于行政复议的高效推进。“作为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海门市行政首长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将进一步经常化。”王思健说。

  据介绍,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般是“民告官”的两种法律途径。相比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虽然不花钱、省时间,但很长时间不为普通百姓所了解,其社会公信力和透明度也一度受到公众质疑。

  2009年4月30日,海门市成立了第一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同时,该委员实行聘任制,引入行政机关以外的法律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民间“裁判员”。目前,该市行政复议委员会34名委员中,“外部委员”就占全部委员总数的32.4%。

  据了解,行政争议90%以上集中在市县两级政府。海门市在复议委员会成立以前,具有行政复议权力的机关就有9个,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力分散、制约性差等现象,“有人没案办”和“有案没人办”的矛盾也一度存在。

  2009年4月2日,海门市政府集中行使公安、劳动、交通、农林、农机、工商、地税等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权。国税局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以国税局的名义受理,复议决定由国税局根据案件审理报告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后,海门市行政复议案件由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统一调查、集中议决、统一决定。

  目前,经过海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程序的案件,行政调解结案率达到43%以上,一些行政争议问题在初始阶段就得到解决,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数量也明显增加,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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