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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公务自行车14日启动 并防止流于形式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6月15日09:56
  中广网济南6月15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直公务自行车试点14日在济南正式启动,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省委办公厅等部分省直机关发放首批100辆省直公务自行车。

  为了避免此次试点流于形式,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特别制定了《山东省省直公务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制度性规范。按照管理办法,省直公务自行车归省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省直各单位,作为工作人员近距离外出公务活动的交通工具使用,禁止公车私用。各单位要制定公务自行车使用细则,确定专门位置存放,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人表示,公务自行车在机关并不是新鲜事物。但在全国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务自行车又重新回到机关大院,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山东省级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处长吴昌富表示,本次免费向部分省直单位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不是从此以后不准坐汽车了,而是为了倡导近距离使用自行车出行,减少汽车排放。”

  作者:桂园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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