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振能头部受伤 |
6月13日晚,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发生一起当地供电所长带人行凶造成一死三伤的突发刑事案件。目前,带人行凶的供电所所长周志英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三位受伤者有两位正在医院治疗抢救中。6月14日下午,五华县人民政府发言人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一定全力处理此事,安顿好遇难者的遗体和家属的生活。五华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两名参与行凶者。当地供电部门表示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村民目睹突如其来的凶杀案
6月14日中午,羊城晚报记者驱车来到梅林镇梅南村泽塘土村。在45岁目击证人古茂华的引领下,记者来到被杀害者、该村干部古康华的家。
据古茂华反映,6月13日晚上,村干部古康华通知了几位村民代表和几位家属共11人共进晚餐,并清点农历五月初二初三两天因村里高压变电器发生故障造成被烧坏的村民电器,晚上8时30分左右,梅林镇供电所所长周志英突然走了进来,紧跟着周志英后面的一名叫古运进的村民也走了进来,动手打了在场的古振能。古康华站起来劝架。此时,后面一个叫阿志古(花名)的人(事后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此人系刑满释放人员),手持砍刀又冲了进来,将古康华推进里屋,阿志古一刀“飞”了过去,正好击中了古康华脖子上的动脉部位,他当场倒在血泊中死于非命。在场村民古振能、古宏峰也被阿志古砍伤了。
古茂华回忆道:突如其来的行凶让大家都傻了眼,很快许多村民闻讯赶至,首先将周志英团团围住,然而参与行凶的古运进、阿志古却逃之夭夭。不一会,警方也赶至,在村民的协助下,将带人行凶的周志英拘留。
当晚,五华县公安局局长指示:马上侦查追捕两名凶手。
用电矛盾供电所长带凶杀人
五华供电局基层供电所所长周志英为何胆大妄为带凶杀人?知情的村民向羊城晚报记者讲述了背后的原因。
梅林镇梅南村泽塘土村是一个有2000多人的深山小村,2004年,当地政府将该村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万吾水库承包给五华县的古庚端老板以后,原来长年来水不断的梅南村因为水库发电河道改变了方向,造成该村耕作经常出现旱情。当时,为了息事宁人,水库老板与村民签下了协议,该村村民用电每度按0.5元计,2008年,当地供电部门决定将村民的电费每度从0.5元上调为0.6元,但遭村民拒绝,从2008年开始,村民的用电就再也没交过一分钱了,就这样,用电矛盾一直在梅南村泽塘土村纠结着。
今年农历五月初二初三两天,村干部古康华家背后约300米的高压变电器突然发生短路故障,造成许多村民的家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电饭煲、电风扇都被烧坏。有村民多次找到供电所所长周志英要求对管理失职责任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周志英说:“你们用电不缴费,当然不能赔偿了。”农历五月初十,梅南村泽塘土村贴出了通知:“全体村民因变压器导致部分村民电器被烧坏的,请大家如实登记后一并汇总到古康华家里。”然后进行统计寻求赔偿。6月13日晚,几位村民代表本想坐下来进行核实,没想到,发生了这起凶杀案。
相关政府部门检讨失职行为
14日下午,五华县政府和供电局代表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五华县宋副县长对记者说,6月14日一上班,他就接报此案赶到了梅林镇并做出了全力组织安抚死者家属和抢救伤员的决定,又通知了五华县供电局前来参与工作。五华县供电局党委何副书记对记者说,此事的发生暴露了供电部门管理上的责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梅林镇政府承认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发生村民用电纠纷,没有及时处置,这说明当地政府是有失职的行为存在,必须检讨。
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善后处理的要求,当地政府和供电部门表示,因为此案涉及刑事犯罪,一方面要积极配合警方追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会用实际行动来解决受伤和死者的家里的经济等善后问题。
羊城晚报记者 黄蔚山
通讯员 杜文标 摄影报道(发自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