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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厨具店改剧毒桶成炉子 称主要卖给餐馆(图)

来源:华商网 作者:周金柱
2011年06月16日16:54
一个已制成的炉子上“氰化钠”字样赫然在目 本报记者 闫文青 摄
一个已制成的炉子上“氰化钠”字样赫然在目 本报记者 闫文青 摄

  “我这些桶都是从收破烂那里回收的,是不是有毒我还不太清楚。”女店主说,他们一般用这种铁桶改造成烧水和炒菜的炉子,卖给开餐馆的。“你要的话炉子给你算80元。”

  “你们快来看看吧,小东门里路南的几家手工作坊里,有人用装过剧毒氰化钠的铁桶焊接炉子,万一里面还残留氰化钠可咋办?”昨日,市民孙先生打来电话说。

  上午11时许,记者在小东门里的东新街路南看到,四五家门头挂着“厨具店”的店铺前,摆满了各种改造好的圆桶炉子、烧烤炉子。在一家店铺内,工人正在用同样的橘红色圆桶焊接炉子。圆桶的外包装上,白色胶纸上的产品说明中写着:“氰化钠、危险”等字样;而在背面则印着“骷髅头”的危险标志。特别说明中提示:“吞咽致死,皮肤接触会中毒,吸入致死,对水体有污染”;在废弃处置一栏上则写着“该物质及其容器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字样。

  在旁边其他几家店内,记者同样也发现了这种装过氰化钠的橘红色铁桶改装的炉子。

  “你是要烧水还是要炒菜?”记者走进一家店里声称要买炉子,老板问。

  “这炉子的外铁皮上咋还写着‘氰化钠’、‘危险’呢?”记者问。

  “我这些桶都是从收破烂那里回收的,是不是有毒我还不太清楚。”女店主说,他们一般用这种铁桶改造成烧水和炒菜的炉子,卖给开餐馆的。“你要的话炉子给你算80元。”

  装过氰化钠的铁桶究竟该如何处理呢?记者电话咨询了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张金梅说,按国家规定,装过氰化钠的外包装铁桶应由辖区环保部门进行鉴定,如果铁桶上的氰化钠残留低于国家标准可以按照普通废物处理,如果残留高于国家标准就应该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而如果是明显标注“该物质及其容器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的氰化钠外包装铁桶,就应该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肯定是不允许在市场上出现的。

  本报记者 周金柱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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