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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黑老大受审 公安法院人员曾帮追高利贷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6月21日03:07

  院长支招李振刚强霸荔湾地块

  李振刚涉黑案

  李振刚黑社会案保护伞从一把手到中层领导再到书记员,为其提供"一条龙服务"

  李振刚等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已在广州市中院公开审理,据起诉书披露,从公安人员到法院人员,李振刚的保护伞个个有来头,从一把手到中层领导再到书记员,拍板的办事的一条龙服务。令人惊叹的是,这些保护伞为其办事均尽心尽力,以茂港区法院院长严得为例,两人的多次合作中,其不仅拍板点头,指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和民庭庭长等强将跟进办理,更为李振刚支招,使其获得心仪已久的广州荔湾某地块(价值2600余万元)。

  院长拍板高利贷优先获偿过半

  据查,作为区法院"一把手"的严得,对李振刚团伙追讨"高利贷"事宜一直鼎力支持。

  顺安大厦项目由广州顺安房地产公司开发,2003年8月,蔡亚也、蔡港购买顺安公司股权后未能全额支付,被人诉至法院。为付清款项拥有股权,2004年1月至10月,两人以月息20%的利率,先后5次向李振刚借款200万元,后因利滚利导致本息达到2300万元。据指控,2005年1月,李振刚强迫两人伪造了23张欠款100万元的借条,但借款人却从蔡个人变成"顺安公司",蔡亚也特此伪造一枚顺安公司的公章,用以虚构借条。

  2005年1月,李振刚凭借虚假的借条,向电白县法院起诉,后被确定"顺安公司"欠李振刚2300万元的义务,执行中法院查封了顺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进行拍卖。

  此时,严得指使该院执行局副局长肖广秀和该院书记员梁彬负责执行。

  据起诉书显示,2005年8月,广州市中院做出判决,蔡亚也、蔡港把顺安公司股权返还给原股东。但李振刚以及茂港区法院,无视广州市中院的判决,强制将顺安大厦商住楼项目拍卖,得款5400万元,其中2800万元直接划给李振刚。后严得收取李振刚贿赂的30万元。李振刚吃下这块"肥肉",并不满足。2007年5月至7月间,深圳某实业公司老板赖某向李振刚借高利贷本金1650万元,在2008年3月归还600万元之后无力偿还。李振刚团伙妄图霸占赖某某位于广州荔湾区的一幅价值2657万元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以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目的。李振刚在严得的指点下,开始了"高智商犯罪"。

  高手支招"自买自卖"强占地

  2008年七八月间,严得假意教唆赖某虚构民事诉讼将涉案地块过户给华洋公司的负责人赖林(赖某的曾用名),后让何铭杰亲自制作了赖某向自己借款共计2350万元的5份虚假借据和民事起诉书,再伪造了相关开庭笔录、合议庭笔录、民事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并违规使用案号判决,赖某向赖林(即赖某本人)还款2350万元。判决后,何铭杰又违反"审执分离"的规定,依照伪造的文书将该地块执行给了华洋公司。后李振刚等人虚假注册1000万进华洋公司后,迫使赖林将华洋公司全部股份转让,从而抢占了该地块。

  据检察院指控,李振刚等人与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院长严得密谋,利用几乎相同的手法,又侵吞两笔变卖款分别800万元和294万元。

  ●原茂港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强

  坐奔驰为李振刚跨省追债

  据指控,杨强曾派出警员为李振刚跨省追讨"高利贷",此后更授意手下将无力还债的当事人立案批捕。

  经查,自2005年10月开始,谢建雄先后向李振刚借款490万元,其后先后还了约400万元,但仍有"利滚利"产生的2048万元高利贷无法支付。于是,李振刚通过行贿茂名市茂港区原法院院长严得,使得茂港区法院裁定谢建雄要偿还李振刚高利贷。

  杨强明知李振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还收受李的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要求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区分局以谢建雄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为由立案侦查,并指派民警搭乘李振刚的奔驰越野车到江苏昆山抓捕谢建雄,由李振刚负责沿途费用。侦查期满后,杨强利用职务之便要求茂港区检察院批捕谢建雄。对此,杨强承认,因为谢建雄的案子,李振刚先后送了43万元给他。

  茂港区分局干警曾志勇提供证词称,2007年5月,该案从茂港区法院移来分局时,他认为是经济纠纷,债务人的执行能力证据不充分,提出不能立案,但因杨强不断过问此事,并经过两名副局长施加压力,最终刑警大队还是把案立了。

  ●原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程彬

  ●原茂名市公安刑警队二大队长黄永华

  赌场老大变身卧底 虚构抓毒贩获轻判

  据指控,2008年11月20日至25日,李振刚的手下王日强、李小铁等人在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某酒店内开设赌场,以"翻摊"的方式聚众赌博等。25日凌晨,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在上述地点抓获上述被告人、同案人以及参赌员30多名,当场缴获赌资7500元及赌具一批。

  李振刚为了帮助其同伙,竟叫时任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程彬帮被告人王日强、李小铁逃避法律法规的制裁,程彬遂指使茂名市公安刑警队二大队长黄永华,制作了两份所谓王日强,李小铁为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特情的假"特情人员信息表",并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出具了王、李协助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抓获毒品犯罪分子的假立功材料,致使被告人王、李在判决时得到从轻处罚。

  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2010年7月,广东省检察院指定该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李振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保护伞"。广州市检察院反渎局派员奔赴茂名,经过长达半年的侦查,成功侦破了原茂名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李永才、原茂名市茂港区法院民庭庭长何铭杰、原茂名市茂港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梁彬等三人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案件。

  检察官说办案难:公安精侦查,法官更懂法

  隐匿卷宗寻找十年无果 查了半年才找到突破口

  即便只是侦办李永才等三名小型"保护伞",已让检察机关感到难度颇高。据广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氢介绍,2001年李永才帮助李振刚,将其犯罪卷宗隐匿,使其逃避刑罚。当时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刑警介入调查该案时,已是近10年过去了,相关卷宗至今未能找到,几赴茂名仍无收获,当时难度很大。

  而何铭杰和梁彬两人是法官和书记员,最初是以诈骗罪立案,后发现还涉及到渎职罪,最终广东省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让广州市检察院参与办理这三个人的相关案件。

  刘氢表示,由于具有丰富的政法工作经验,这三个人反侦查能力都很强。"对法律方面,法官的认识度比检察官还高,民事方面做法有很多解释,都说得很到位。"至于李永才,刘氢更直言其从事刑警十余年,是个出色的侦查员。据悉,李振刚被逮捕后,李永才便与妻子离婚了,全部财产给了妻子。在接受讯问时,其口风一直很紧,叙事严密,几乎毫无破绽。

  后来,专案检察组调整了侦查方向,从和李振刚经济联系方面来查,查李永才及其老婆的账号,发现他与李振刚及其团伙的经济往来,经过半年努力最终成功突破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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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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